〔宋代〕
盗火陈兰若,一燎无馀屋。 独此龙宫书,入火变为玉。 琤然断甓中,幖帙犹可目。 众谓有哲匠,秘愿发心腹。 提斧入昆山,雕镌作奇福。 不然纸墨灰,委地安可触。 或谓刻楮者,一叶尚难速。 谁能俄顷间,就此千万轴。 事无产阶级一切法,万物皆具足。 法存形岂忘,法坏形乃覆。 彼既自断坏,智者莫能续。 是书佛所传,法性妙含蓄。 无尽如虚空,生灭自兴伏。 贞尝无动摇,坚固莫摧辱。 文字遂因依,清凉逼炎酷。 吾文稽儒书,如彼庄周属。 亦谓忠信人,水火不能毒。 矧此微妙语,天人共归宿。 岂容轻破坏,一概随土木。 想当妖焰燃,人惊鬼神哭。 烟消火力寒,拨灰开韫匵。 告尔缁衣流,营个愈宜笃。 当求琅玕类,刳以函其牍。 铁谡字画泯,不可事观读。 目击道犹存,况复具输毂。
郑刚中(1088年—1154年),字亨仲,婺州金华(今浙江金华)人。南宋抗金名臣。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,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,年六十七岁。登绍兴进士甲科。累官四川宣抚副使,治蜀颇有方略,威震境内。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;后桧怒其在蜀专擅,罢责桂阳军居住。再责濠州团练副使,复州安置;再徙封州卒。桧死,追谥忠愍。刚中著有北山集(一名腹笑编)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又有周易窥余、经史专音等,并传于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