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巩
〔宋代〕
君子之于己,自得而已矣,非有待于外也。然而曰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者,所以与人同其行也。人之于君子,潜心而已矣,非有待于外也。然而有表其闾,名其乡,欲其风声气烈暴于世之耳目而无穷者,所以与人同其好也。内有以得诸己,外有以与人同其好,此所以为先王之道,而异乎百家之说也。 随为州,去京师远,其地僻绝。庆历之间,起居舍人、直龙图阁河南尹公洙以不为在势者所容谪是州,居于城东五里开元佛寺之金灯院。尹公有行义文学,长于辨论,一时与之游者,皆世之闻人,而人人自以为不能及。于是时,尹公之名震天下,而其所学,盖不以贫富贵贱死生动其心,故其居于随,日以考图书、通古今为事,而不知其官之为谪也。尝于其居之北阜,竹柏之间,结茅为亭,以茇而嬉,岁余乃去。既去而人不忍废坏,辄理之,因名之曰尹公之亭。州从事谢景平刻石记其事。至治平四年,司农少卿赞皇李公禹卿为是州,始因其故基,增庳益狭,斩材以易之,陶瓦以覆之,既成,而宽深亢爽,环随之山皆在几席。又以其旧亭峙之于北,于是随人皆喜慰其思,而又获游观之美。其冬,李公以图走京师,属予记之。 盖尹公之行见于事、言见于书者,固已赫然动人,而李公于是又侈而大之者,岂独慰随人之思于一时,而与之共其乐哉!亦将使夫荒遐僻绝之境,至于后人见闻之所不及,而传其名、览其迹者,莫不低回俯仰,想尹公之风声气烈,至于愈 远而弥新,是可谓与人同其好也。则李公之传于世,亦岂有已乎!故予为之书,时熙宁元年正月日也。
曾巩
〔宋代〕
秃秃,高密孙齐儿也。齐明法,得儿州司法。先娶杜氏,留高密。更绐娶周氏,与抵蜀。罢归,周氏恚齐给,告县。齐赀谢得释。授歙州休宁县尉, 与杜氏俱迎之官,再期,得告归。周氏复恚,求绝,齐急曰:“为若出杜氏。” 祝发以誓。周氏可之。 齐独之休宁,得娼陈氏,又纳之。代受抚州司法,归间周氏,不复见, 使人窃取其所产子,合杜氏、陈氏,载之抚州。明道二年正月,至是月,周氏亦与其弟来,欲入据其署,吏遮以告齐。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,趋归,捽挽置庑下,出伪券曰:“若佣也,何敢尔!”辨于州,不直。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,不听。久之,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,行道上乞食。 萧贯守饶州,驰告贯。饶州,江东也,不当受诉。贯受不拒,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。周氏引产子为据,齐惧子见事得,即送匿旁方政舍。又惧, 则收以归,扼其喉,不死。陈氏从旁引儿足,倒持之,抑其首甕水中,乃死, 秃秃也。召役者邓旺,穿寝后垣下为坎,深四尺,瘗其中,生五岁云。狱上更赦,犹停齐官,徙濠州,八月也。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,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,治地得坎中死儿,验问知状者,小吏熊简对如此。又召邓旺诘之,合狱辞,留州者毕是,惟杀秃秃状盖不见。与予言而悲之,遂以棺服敛之,设酒脯奠焉。以钱与浮图人升伦, 买砖为圹,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,治地后十日也。 呜呼!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。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,知不相祸也,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。如齐何议焉?买石刻其事,纳之圹中,以慰秃秃,且有警也。事始末,惟杜氏一无忌言。二十九日,南丰曾巩作。
曾巩
〔宋代〕
忆昔江西别子时,我初折腰五斗粟。南北相望十八年,俯仰飞光如转烛。 子遗万事遂恬旷,我系一官尚局促。早衰胆气自然薄,多病颠毛那更绿? 人情畦畛阻肝膈,世路风波悸心目。每嗟太守两朱轮,宁及田家一黄犊? 幸逢怀绂入斗牛,喜得披山收宝玉。薄材顽钝待磨琢,旧学抢攘期反覆。 云鸿可近眼先明,野鹿尚縻颜自忸。长须幸未阻诲存,下榻应容拜临辱。
曾巩
〔宋代〕
闽,故隶周者也。至秦,开其地,列于中国,始并为闽中郡。自粤之太末,与吴之豫章,为其通路。其路在闽者,陆出则阸于两山之间,山相属无间断,累数驿乃一得平地,小为县,大为州,然其四顾亦山也。其途或逆坂如缘絙,或垂崖如一发,或侧径钩出于不测之溪上:皆石芒峭发,择然后可投步。负戴者虽其土人,犹侧足然后能进。非其土人,罕不踬也。其溪行,则水皆自高泻下,石错出其间,如林立,如士骑满野,千里下上,不见首尾。水行其隙间,或衡缩蟉糅,或逆走旁射,其状若蚓结,若虫镂,其旋若轮,其激若矢。舟溯沿者,投便利,失毫分,辄破溺。虽其土长川居之人,非生而习水事者,不敢以舟楫自任也。其水陆之险如此。汉尝处其众江淮之间而虚其地,盖以其陿多阻,岂虚也哉? 福州治侯官,于闽为土中,所谓闽中也。其地于闽为最平以广,四出之山皆远,而长江在其南,大海在其东,其城之内外皆涂,旁有沟,沟通潮汐,舟载者昼夜属于门庭。麓多桀木,而匠多良能,人以屋室巨丽相矜,虽下贫必丰其居,而佛、老子之徒,其宫又特盛。城之中三山,西曰闽山,东曰九仙山,北曰粤王山,三山者鼎趾立。其附山,盖佛、老子之宫以数十百,其瑰诡殊绝之状,盖已尽人力。 光禄卿、直昭文馆程公为是州,得闽山嵚崟之际,为亭于其处,其山川之胜,城邑之大,宫室之荣,不下簟席而尽于四瞩。程公以谓在江海之上,为登览之观,可比于道家所谓蓬莱、方丈、瀛州之山,故名之曰“道山之亭”。闽以险且远,故仕者常惮往,程公能因其地之善,以寓其耳目之乐,非独忘其远且险,又将抗其思于埃壒之外,其志壮哉! 程公于是州以治行闻,既新其城,又新其学,而其余功又及于此。盖其岁满就更广州,拜谏议大夫,又拜给事中、集贤殿修撰,今为越州,字公辟,名师孟云。
曾巩
〔宋代〕
杜君袖衔丹砂书,一顾诃斥百怪除。声如翻河落天衢,四方争迎走高车。 方瞳秀貌白须垂,买船东南寻旧居。四岩天开立精庐,四山波澜势争趋。 君琴一张酒一壶,笑谈衮衮乐有馀。我今归来尚踟蹰,羡君决发真丈夫。
曾巩
〔宋代〕
江南岸边江水平,水荇青青渚蒲绿。鸿雁此时俦侣多,乱下沙汀恣栖宿。 群依青荇唼且鸣,煖浴蒲根戏相逐。长无矰缴意自闲,不饱稻粱心亦足。 性殊凡鸟自知时,飞不乱行聊渐陆。岂同白鹭空洁白,俯啄腥污期满腹。
曾巩
〔宋代〕
禅方寿丘山,平昔宋公宅。好风吹雨来,暑气一荡涤。 我与二三友,欢言同几席。神清轶埃壒,趣合尽肝膈。 岭竹翠尚新,水花红可摘。以此侑樽酒,隤然岸巾帻。 建邺旧丹青,金銮馀翰墨。绰约桃李颜,超遥龙虎迹。 𥾝矣霸王邺,信哉文章伯。感古已踌躇,慕奇复叹息。 泊无势利心,自觉衿虑适。起坐相扳牵,迟留日将夕。
曾巩
〔宋代〕
叙曰:向叙此书,言周之先,明教化,修法度,所以大治﹔及其后,谋诈用,而仁义之路塞,所以大乱﹔其说既美矣。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,度时君之所能行,不得不然﹔则可谓惑于流俗,而不笃于自信者也。 夫孔、孟之时,去周之初已数百岁,其旧法已亡,旧俗已熄久矣﹔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,以谓不可改者,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?亦将因其所遇之时,所遭之变,而为当世之法,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。 二帝、三王之治,其变固殊,其法固异,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,本末先后,未尝不同也。二子之道如是而已。盖法者,所以适变也,不必尽同﹔道者,所以立本也,不可不一﹔此理之不易者也。故二子者守此,岂好为异论哉?能勿苟而已矣。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。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。不知道之可信,而乐于说之易合。其设心,注意,偷为一切之计而已。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,言战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胜其害也﹔有得焉,而不胜其失也。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,以亡其身﹔而诸侯及秦用之者,亦灭其国。其为世之大祸明矣﹔而俗犹莫之寤也。惟先王之道,因时适变,为法不同,而考之无疵,用之无弊。故古之圣贤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 或曰:“邪说之害正也,宜放而绝之。此书之不泯,其可乎?”对曰:“君子之禁邪说也,固将明其说于天下,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,然后以禁则齐﹔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,然后以戒则明﹔岂必灭其籍哉?放而绝之,莫善于是。是以孟子之书,有为神农之言者,有为墨子之言者,皆着而非之。至于此书之作,则上继春秋,下至秦、汉之起,二百四五十年之间,载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废也。”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,崇文总目存者八篇,今存者十篇。